被执行人“躲猫猫”,扣押财产后终现身自觉履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18 19:27:45 阅读量: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姜 曼 杨祥军

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名公民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但很多被执行人却想方设法逃避执行,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游戏,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日前,一起现实版的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之间“躲猫猫”游戏在白河上演,最终被执行人的财产和踪迹被细心执行法官逮个正着,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申请人石红与被执行人陈梅、李桂、孙国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立案执行后,白河法院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除被执行人陈梅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外,被执行人李桂及孙国既不履行给付义务,亦不报告财产,且一直躲避在外地不和承办法官见面。

12月4日下午,承办法官得知被执行人李桂已从外地回来,目前正在家中,便立即赶往被执行人李桂家,但并未发现李桂踪迹,且李桂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李桂女儿陈梅陈述其母亲现在在朝阳村外婆家中,承办法官遂赶往朝阳村李桂母亲家,但李桂母亲、大嫂及周边村民陈述并未看到李桂。“显而易见,陈梅撒谎了,而且她一定知道李桂的下落,如果今天不找到李桂,那么她肯定已经提高警惕,明天再找就难了”承办法官如是想。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向分管院长进行汇报,并申请人力支援。当晚七时许,白河法院茅坪构扒审判团队六人再次来到李桂家中,并在客厅沙发上发现一个疑似李桂的手提包,承办法官不动声色,继续与李桂女儿陈梅交谈,从陈梅口中套出该手提包确系其母亲李桂所有,但其仍不如实告知李桂下落。因情况紧急,承办法官迅速口头报院长申请搜查,经许可后从被执行人李桂家中的手提包里搜出李桂身份证、现金19100元、首饰及银行卡等财物,并当场予以扣押。次日,被执行人李桂主动现身法庭,并主动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该案全部执行到位。

法院执行工作是司法的最后环节,是实现当事人权益的最终保障,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胜诉权益的最终兑现,也关系到司法公信力能否得到提升。近年来白河法院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用尽一切法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当事人均未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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