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最初的自己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08 17: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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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来到了这个世界,记忆中母亲经常告诉我,这个对我来说未知的世界,是多么的美好。我满怀期待的迎接着这个母亲口中“美好的世界”。
我仍记得我上初中时,在当时的语文课本上,写过一句话“每个孩子,都是善良的”就像三字经中的所提及的“人之初,性本善”一样,我一直这么坚信着。
现在,我初踏社会,却看到了另一个世界。
那天开庭,气势很大。男方家里来了很多人,一场离婚官司双方都请了律师,有种让人紧张的氛围。男方比女方小三岁,起初男方家里并不同意这门婚事,可依旧是拗不过自己的儿子,于是就这么答应了。俗话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可是,这 “金砖”刚抱回家,紧接着矛盾就开始了。男方称:我们是自由恋爱,虽然家庭强烈反对,但被告献尽殷勤,我被他的虚情假意所感动才不顾父母反对与其结婚。谁知婚后判若两人,经常将结婚前我家人反对结婚的事情挂在嘴边,由此积生怨气,长此以往对我漠不关心,花钱无度,还常常以我不给她打钱为由与我吵架,并摔砸家具。曾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于是她说我父母只要将房产过户到我们名下就可以不离婚,我信以为真,恳求父母将房产过户给我们,父母怕我们离婚,便答应了此事,事后被告竟然换了房门锁,不让我父母踏进半步。时隔一月后,被告又要求我给她买车,我为了婚姻的牢固,给其购买了一辆大众POLO轿车,但是没过多久被告依旧对我不予理睬,又提出离婚,我认为被告于我结婚,就是为了骗取钱财,现在目的被识破后,又称她不想离婚,简直口是心非。可女方所述却与其正好相反。女方称:我坚决不离婚。公公婆婆一直不喜欢我,自从我进了家门就把我视为眼中钉。我们俩之间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能走到法庭这一步,如果不是原告父母管得太多,也不至于会这样。原告所说的,我更换了房门锁,不让他父母踏入半步,而现状却是我现在无家可归,只能租房住,因当时租房,借了朋友1万元,甚至想回去拿换洗的衣服都是报警后才进的家门。至于那辆车并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车是我弟的,如果对方不要我非要离婚,我可以同意,但是必须满足我的要求1、房产依法分割;2、共同债务依法分割;3、我的个人财产归我所有。
从双方的言语中,我突然不明白,这些看似都真实的“事实”,到底是真的吗?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呢?
在这个浮沉的世界,两个本因相爱而愿意相知的两个年轻人,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彼此,而今却坐在了法庭上面面相觑,为了离婚争夺那昔日的“共同财产”。
我们纯真的感情,不知何时发生了改变,也许我们从来没有问过自己,那个以前简单的,开心的自己都去哪了?我们原本以爱情开始的旅程,终究要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缘起缘落时,我们到底会记得,在一定的甜蜜,还是分开时的恶意驱使。
在这个社会上,不管你是谁,当你选择你一生的归宿时且行且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我们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当我们懂得时已不再拥有。回归最初的自己吧,每个人都是一个善良的孩子。
兴平市人民法院行政庭 作 者:柳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