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实现“三连冠”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2-28 11:10:30 阅读量:

 

2月25日,千阳县委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隆重表彰奖励2014年县乡党政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千阳法院荣获2014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奖,这是该院2011年以来连续3年获此殊荣。
该院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12件,审执结793 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无一发还重审、立案再审和指令再审案件,无新增信访案件。刑事审判工作受到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继续保持了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荣誉。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19案2.4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6起案件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9.8万元。案件扫描、法律文书上网、司法公开告知书制作、案件信息补录、庭审直播等工作,均受到了省、市法院的通报表彰。审判质效、裁判文书上网分别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单位。微博管理、远程视频接访分别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司法公开工作被推荐为全省示范单位。
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审判五进”、“党员进社区”等便民活动,建立村组、社区、企业、学校和敏感公共场所工作点126个。法官干警走企业、进村组、入社区、到农户,通过巡回审判、就地执行,以案说法,排查纠纷,化解矛盾,教育群众,努力提升“两率一度”。共开展活动445人次,走访群众236户1439人次,填报调查表15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600多份,排查化解简易纠纷136件次,法制宣传21场次,征求建议意见45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7件次。捐款捐物累计人民币3万多元,化肥100多袋。连续8年零违纪、零举报、零投诉。新闻宣传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调研工作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院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被宝鸡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在 2014年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中,连续5年名列全省107个县区法院前茅。
 
千阳法院   刘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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