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法院:开年上班第一天 电话调解显奇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2-28 11:03:41 阅读量:

 

226日,佛坪法院大河坝法庭成功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温某与宋某本是同村人,111日,温某用三轮车在河道采拉沙石,宋某以采拉沙石毁损河道为由将温某某的三轮车玻璃砸碎并锁住,致原告车辆损坏。温某报警后,公安局对宋某的行为给予了拘留7天的治安处罚。事后双方的赔偿事宜经村组干部及当地派出所调解未果。210日,温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仔细查阅卷宗并向当地村委会、派出所了解详细情况后,因时至年关,送达时告知双方开年后组织双方调解。正月初七,开年上班第一天,承办法官准备上门调解,考虑到农村春节的气息还没退去,很多人忌讳开年吃官司,承办法官便试着用电话沟通的方式调解,通过“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为主题的法理分析和情理说服,双方达成合意,被告宋某赔偿原告温某的损失0.2万元。原告于226日向法院申请撤诉,一起乡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佛坪法院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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