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法制报 时间:2014-08-12 11:33:51 阅读量:
针对记者的提问,刘尚军院长回答了该机制的形成、完善和深入开展情况。他说,“群众说事”就是县乡联村干部和村干部用拉家常、讲政策、讲道理的方式与群众、当事人和村老干部、老党员、德高望重的村民,一起对村里的矛盾纠纷及其他事务,按照畅通渠道说事、明确责任理事、集中民智议事、整合民力办事、加强监督评事的说事方式,解决矛盾,达成共识,促进村级治理;法官说法,是法院根据群众诉求,现场解决矛盾纠纷,进行普法教育;“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是将“法官说法”嵌入到“群众说事”这一村民自治平台当中,在村(居)委会组织涉“事”群众进行“说事”,解决本村(社区)待办的难事、待干的实事、待决的大事、待理的乱事、待处的纠纷的过程中,由联系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围绕上述事情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说法释理、答疑解惑、明断是非,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从而发挥其传播法治文化、推动基层社会依法自治的目的。
随后,刘尚军院长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该院开展“两说”活动安排、法官包村规定和该项活动的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