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4-07-17 18:47:38 阅读量:
自去年12月最高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省高院党组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成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将此项活动作为司法便民十项措施进行重点部署。省高院召开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座谈会,重点推进。为了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省高院制定了《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对各级法院提出具体要求。
从3月开始,省高院对全省各市此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4次排位通报,对排名末位的两个中院实行了问责。对9件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案件和消极执行案件,由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涉案法院通过积极依法执行和救助,上述案件全部执结。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涉民生案件落实领导包院包案,由省法院执行局领导和庭、处长分片包院,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逐案落实“五定一包”责任,推进执行进程。
在专项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通过飓风行动、春蕾行动等,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群众执行措施,依法执行案件。今年以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3人,采取罚款措施27人,司法拘留92人,对2名拒执被执行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落实资金761.0448万元,对359案特困申请人进行救助,推进了案件执行。
省高院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结案标准提出明确要求,规定涉民生执行案件,有条件执行的应及时执行终结;暂不能执行终结的,督促被执行人制定履行计划;对涉及特困群体案件,协调政府落实救助基金,执结案件。严格把握退出程序条件,对于查控措施不到位,群众有意见的,一律不得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确保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