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4-28 08:23:35 阅读量:
为了最大限度地兑现当事人的既得权益,加大民生保障力度,铜川法院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院执行局因案制宜定方案,全体执行干警加班加点抓执行工作,通过多措并举,使一批涉民生执行案件得到彻底执结,推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受到社会各届的普遍好评。
定方案落实到位。最高院电视电话会议刚结束,市中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党华宁就现场召集市中院执行局对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不等不靠,积极部署和开展好市中院本级及各区县法院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模底排查,逐案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落实“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包案结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开始一个月之内,铜川两级法院即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一半。
抓标的执行到位。2014年1月6日印台区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批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寇国等17人于2011年在被执行人雷新承包的工程处打工,于当年年底雷新付了工人部分劳务费后下余劳务费一直未付。立案后,印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按程序传唤了被执行人雷新,多次与雷新谈话,并与其大包工头协商、沟通,雷新终于答应给工人付钱,同意2014年1月20日给付工资10000元,下余工资于1月26日前一次付完。1月27日,印台区法院召开了民生案件集中执行兑付会,对这17件劳务合同纠纷案的案件款7.1及时发放到寇国等人手中,确保了17位农民工过一个平安幸福的春节。与此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自发动力、自加压力,纷纷行动,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确保案件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
查案情救助到位。2014年1月26日,市中院执行局长李华带领执行干警来到铜川市王益区青年路对年过八旬的申请执行人李木进行走访。原来在2010年8月,李木之子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被被告人鹏飞伤害至死。李木和孙女一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是被执行人鹏飞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也没有财产执行。铜川中院执行局对该案进行了认真调查,由于被害人留下一老一小,老人已过八旬、小孩尚不足十岁,生活困难,因此经过认真研究后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同时各基层法院纷纷行动,对全市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在此基础上,铜川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肇事、刑附民等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救助16案52.42万元,并将救助款一一送到当事人家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谋措施穷尽到位。铜川两级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确定专职查控人员,按照专业化分工要求,相对固定对口办理查控事项,积极与银行、工商、房管、公安等协助联动单位对接,通过集约化查询,最大程度查清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活动中,铜川中院共集约查询银行账户31案65个人民币银行账户,并及时采取相关执行措施,保障了申请人合法利益的实现。
截至2014年4月20日,铜川两级法院共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十类涉民生案件68件,旧存案件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实现100%,新收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83.8%,有效化解一批领导督办、社会关注、当事人期待的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圆满完成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铜川中院 胡雪梅 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