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秦岭美景永驻 青山常在 绿水长流——西安长安司法局子午司法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19 23:12:02 阅读量:

秦岭是我国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承载着调节气候、涵养水源、维护生态平衡、守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使命。为更好地保护秦岭生态环境,西安长安司法局长安区司法局、子午司法所深入抱龙峪,开展以“让秦岭美景永驻 青山常在 绿水长流”为主题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周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行为边界、坚守生态红线,坚决杜绝一切损害秦岭生态的行为,让守护秦岭成为群众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生活自觉。法治宣传车通过动画展示,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讲秦岭保护的重要意义、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工作人员积极向进山游客、周边群众宣传秦岭生态保护相关政策,并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普法资料,宣传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知识,告诫群众禁止违规建设、违规穿越、乱扔垃圾、携带火种、随意采摘、乱捕乱猎等破坏行为,号召群众文明登山,当好秦岭卫士。

 


 

秦岭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子午司法所将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居民共同参与到秦岭生态保护中来,以敬畏之心对待秦岭,以务实之举守护秦岭,以持久之力滋养秦岭,守护好绿水青山。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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