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法院 | “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联动发力 不当得利纠纷秒化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20 17:18:57 阅读量:

近日,西咸新区法院泾河新城人民法庭与永乐镇综治中心、永乐镇司法所紧密联动,依托“1+45+N”多元解纷体系,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让原本可能陷入漫长诉讼程序的矛盾迅速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回顾:货款私留起纠纷

原告袁某和被告王某本是熟识,王某在袁某个人经营的商铺工作。一次业务往来中,王某收取了客户支付给袁某的一笔货款共计3万余元。然而,王某并未将该笔货款及时转交给袁某,而是在向袁某转账1万元货款后,便无力偿还剩余货款。袁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偿还剩余货款2万余元并承担利息。

联动调解:多元力量聚合力

泾河新城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方查找被告均送达失败,眼看案件化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多元解纷机制,借助辖区综治中心和司法所的力量寻找被告。经过多方联动查找,终于联系到被告后,泾河新城人民法庭与永乐镇综治中心、永乐镇司法所快速组成联合调解小组,案件化解工作看到曙光。

在调解过程中,法庭、司法所和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调解合力。法庭法官从法律角度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明确权利义务;司法所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则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在调解小组的耐心沟通和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多元力量的共同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袁某同意减少部分货款并放弃利息诉求,王某同意分期偿还剩余货款,并承诺一定按期履行。

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调解小组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调解成效:和谐社会添助力

此次联合调解,充分体现西咸新区法院与司法局、综治中心在多元解纷方面的积极作为和协同合作,通过联合基层社会治理合力,构建起“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的联动解纷机制,不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西咸新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促推解纷资源整合,落实法院参与辖区综治中心运行工作,落实“1+45+N”多元解纷联动机制,以更紧密的协作、更高效的举措,不断拓展多元解纷的广度与深度,为西咸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活力。

 


作者| 魏昊昱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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