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12-12 18:16:34 阅读量:
近日,汉中南郑黄官镇黄官社区充分运用“村村(社区)调”矛盾纠纷“四级调解”工作法中的“自治调解”,高效率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邻里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2024年12月,黄某向网格员反映在自己外出务工期间,邻居张某搭建支架将大量的木材堆放在两家过道上,大量木材紧靠其住宅山墙,形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网格员及时将该矛盾上报村委,在查看完现场后,矛盾双方在村委主持下进行了调解。
调解中,张某表示邻居黄某长年外出务工,两家之间的过道一直是自己使用,而且木材是放在自己院子里,只是借助了黄某的山墙作为支撑,自己年龄大了,不愿意折腾。黄某则认为张某的恶意侵占不仅导致自己出行不便,而且对其住宅和个人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双方各执一词,调解现场一时间剑拔弩张。为妥善化解矛盾,缓和双方情绪,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形式为双方分析矛盾焦点,结合双方实际生活现状,告知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讲解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张某愿意在期限内将所堆木材挪走,逾期将由村委组织人力协助挪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张某承担。
六尺巷里天地宽,一段佳话传到今。讲求礼让,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总书记对构建和谐法治社会的殷切希望。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指示精神,南郑区推出《汉中市南郑区“村村调”多元解纷实施办法》,该办法全面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前置,抓好乡村、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矛盾解纷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
编辑| 李娟
责编| 翟力强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