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检察院采取措施提高办案质量降低刑事案件比率

时间:2021-12-03 17:29:53来源:作者:

洛南县检察院采取措施提高办案质量降低刑事案件比率

 

为了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率,近日,陕西省洛南县检察院召开检察数据质量分析研判专题会议,着重研究降低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案件比率工作。

会议首先通报了商洛市检察机关各县区院刑事案件案件比率排名数据情况,针对洛南县检察院刑事案件案件比率数据排名落后的实际情况,与会检察长、主管刑事检察副检察长、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均发表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经会议充分研究商议,会议决定采取三项措施提高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质量,进一步降低检察刑事案件案件比率。

一、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再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公安机关针对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提出的继续侦查意见,未及时侦查取证的案件,暂不予接收案件。

二、经检察机关审查没有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再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针对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时作出的继续侦查意见,未及时侦查取证的案件,检察机关暂不予接收案件。

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重新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没有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决定书中所列补充侦查提纲取证的,检察机关暂不予接收案件。

该院通过以上三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审查起诉案件办案质量,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率,提升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效率,推进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办案规范化建设工作。

作者:赵亚军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