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调解好了!”困扰了多年的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露出满意的笑容。
近期,甘泉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2018年,李某欲在网络平台销售一款护肤品,因资金缺乏向其好友江某提出投资邀请,于是江某为其生意投资了200000元,并支付了该笔款项。因疫情原因,大量产品未出售,亏本严重,李某将护肤品自行处理后不再经营,但未向江某告知出售产品所支出的总费用、成本及具体亏损情况,故江某向其索要投资的200000元成本。2019年李某给江某返还50000元,江某剩余150000元成本无法追回,后诉至甘泉县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审阅卷宗材料、与当事人沟通等方式,梳理了案件的经过,总结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分别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在一次次争吵中慢慢接受对方诉求,承办法官趁热打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说利害、析案情,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个人之间合伙做生意可能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经营模式不科学、财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醒广大群众在合伙经营时要增强自我防范,理性投资产品,掌握相关知识,了解市场风险,在合伙协议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应遵循诚信原则,遵守合伙约定,以防范风险。
作者:王小倩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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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