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刚刚通过对你们双方调解意见进行总结梳理后形成的调解笔录,如确认无误,请回复同意无异议”。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泾阳法院永乐法庭通过微信“隔空”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起案件原告系一销售水泥的公司,被告系该公司省外客户,在双方多次经济活动中被告共计欠付原告水泥款50余万元。承办法官通过与被告联系得知被告所在城市因疫情防控政策出行不便,在与双方当事人确认案件相关事实无误后,遂决定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了被告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送达,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得以高效便捷化解。
面对疫情防控下群众的司法需求,泾阳法院积极优化诉讼服务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作者:王媛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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