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继承纠纷系亲情 法官上门促和谐

来源: 时间:2022-09-22 10:57:49 阅读量:

近日,泾阳法院民庭调解审结的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当事人生活、工作中的难处,路边送达反复做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并自主履行,赢得了当事人的感谢和好评。

2022年9月,原告范某因其父早逝且其祖母又于2021年底去世,向本院提起了代位继承纠纷,要求继承其祖母生前居住并被拆迁的房屋所获得的房屋赔偿款及安置房屋。该案审理过程中,因法律规定继承纠纷案件所有继承人均应参加诉讼,但本案有继承人未参与诉讼且未放弃继承权,法院依职权追加了被告,同时反复向原、被告及其家人做工作,释法明理,并向争议的拆迁房屋管理机关调取了房屋拆迁安置情况说明,向一众当事人明确所有财产状况并释明各自可能继承的份额,最终取得平衡点达成调解。各方当事人在继承纠纷案件中也能顾念亲缘关系,维护了家族的和谐稳定。

法官寄语: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在实际审判中遇到此类案件,在清晰掌握法律规定的同时,更要向继承人之间释法明理,避免因为继承诉讼导致亲缘关系疏远,应当最大程度体现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为民司法、耐心解民忧。


作者:刘晓红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