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彬州市人民法院拉开了院庭长巡回审判的帷幕。彬州市法院紧紧围绕“如何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困难、满足群众所需”的目标,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架起了一道道畅通的沟通桥梁,不仅解决了当事人“找法官难”问题,也减少了诉讼沟通成本,用实际行动兑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庄严承诺。4月13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刚深入新民镇留丑村,担任独任审判员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敲响了院庭长巡回审判“第一槌”。新民镇包片领导郭锋、特邀调解员及二十余名村民受邀参加庭审旁听。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15日,郭某某驾驶小型载货专业作业车,与前方崔某某驾驶的人力两轮架子车及车后郑某某相碰。经交警大队认定郭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崔某某、郑某某无责任。郑某某住院治疗,经诉前鉴定,明确了伤残及三期情况。
庭审现场
独任审判员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充分有效的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庭审氛围庄严、程序衔接紧凑、纪律严明、秩序井然。庭审中,独任审判员组织双方当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关于护理费、交通费争议较大,为缓解双方矛盾,促进案结事了,独任审判员就案件争议焦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释明答疑,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到快速有效解决。
庭审结束后,刘院长针对新民路段路陡坡急,加之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频发,结合审判实践进行现场普法,对规范驾驶、机动车投保保险、道路交通法规等方面知识进行了宣传,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珍爱生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院庭长带头巡回审判,彬州市法院努力实现“巡回法庭大功能”的工作新格局。今后,彬州市法院将继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常态化开展“庭审六进”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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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