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位检察官高质高效办案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5-10 11:04:24 阅读量:

大检察官点评

  陈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检察官):让每位检察官办案的质量更好、效率更高,更加适应司法工作规律,是我们探索建立主任检察官办案制度的目标。

  尽管我国近代检察机关存在80多年,但真正符合检察机关特点、规律的基层办案组织还是一个空白点。只有检察委员会是明确的,检委会以下的基本办案组织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主任检察官制度的改革探索具有综合性,会给检察机关机构设置、办案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办案运营体系、内部监督体系带来重大变化。这项制度的探索对完善中国特色的检察办案制度,培养一支职业化检察队伍带来重大深远的变化。

  办案组织是司法最基本的组织单元,由于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呈现程序性和阶段性特点,更应强调效率。因此,检察机关的办案特点决定了其办案方式要更适合检察官独立行使职责,而不是合议制方式,其办案组织制度也必须要更加适应检察办案特点。在这个办案组织制度中,检察官应该是依法独立办案的最基本主体。对主任检察官的定位、设置以及保障其独立行使职权和监督制约等制度,要有非常好的设计。

  我认为,今后的改革目标和阶段性措施,应该是形成以办案为中心的检察办案组织制度,在检察长下是多个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实行扁平化结构模式和专业化办案分工。

  法制网记者刘建整理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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