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人民法院开展“拒绝高价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主题普法活动

时间:2024-04-22 19:09:5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杨婧 惠凝嘉 李丹

 

婚礼承载着人们对婚姻家庭的美好希冀,然而,原本用以传递美好情谊的婚姻礼俗,在一些地方却“走了样”“变了味”,近年来,农村婚嫁彩礼数额节节攀升、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促进婚姻家庭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有效预防涉高价彩礼纠纷,倡导树立社会文明新风,4月22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组织干警在留古镇开展“拒绝高价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主要采取进村入户点面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向群众讲解高价彩礼给男女双方、家庭、社会等带来的不良影响,围绕彩礼的内涵、特点、法律性质、返还条件等方面给群众作了详细讲解,并向群众发放富平县人民法院《拒绝高价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倡议书,教育群众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共同营造婚嫁新风。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倡议书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0余人次。今后,富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将以诉源治理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辖区群众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做新时代婚俗风气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刘集人民法庭

为推进婚姻家庭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因高价彩礼引发的涉离婚纠纷、高价彩礼纠纷,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尚,4月22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刘集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开展“拒绝高价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联合村委会一同入户宣传,通过发放富平县人民法院《拒绝高价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倡议书,现场宣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彩礼的认定范围、彩礼的返还情形等群众关注的问题进行解读,结合案例细数高价彩礼、攀比之风带来的不良影响,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恋爱观、婚姻观,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攀比之风。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6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法院刘集人民法庭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前沿阵地作用,以诉源治理工作为切入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和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庄里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

 

为有效预防因高价彩礼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倡导现代文明婚嫁新风,同时为进一步加大反邪教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识邪、防邪、拒邪意识,4月22日,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公安局包村干部在庄里辖区内开展“拒绝高价彩礼 弘扬婚嫁新风”“弘扬科学精神 识别抵制邪教”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邪教的社会危害、如何抵制邪教的侵害等内容。为最大限度保障普法效果,干警以彩礼的变迁和特点为切入点,结合因婚约彩礼引发的民事、刑事、执行案例,深入剖析高价彩礼导致的危害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呼吁大家自觉抵制高价彩礼,拒绝攀比,营造自由平等、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群众积极分享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进一步认识到了邪教组织的危害,提高了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意识。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人次,切实加深了群众对高价彩礼的认识,增强了反邪教意识,达到了普法宣传的预期目的。下一步,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让婚嫁理念归于理性与善意,共同营造健康文明的婚嫁环境。


来源:富平县人民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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