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者离职,赔不赔?

时间:2024-04-19 18:09:48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

“我进公司的时候还没满60岁……”

“我满60岁了,但是公司跟我签了劳动合同呀……”

“大家都不要着急,一个一个慢慢说。”

审判庭内,10名超龄劳动者争相讲述自己的工作情况,彭法官正在组织他们有序发言。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了这10起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案涉的10名劳动者受雇于真元公司,工作期间,真元公司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1月,10名劳动者签署离职申请表后离开公司。随后,10名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主体资格为由均不予受理,10名劳动者遂诉至法院,要求真元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彭丹丹及时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发现该10起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相似,10名劳动者的诉求基本一致,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人数多且均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判了之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彭法官决定10案合并调解。

“你们不懂法,这都能理解,但是超龄劳动者的相关权益法律有明确规定,对照你们这几项诉讼请求,我从法律层面一项一项给你们分析……”

彭法官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向原、被告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彭法官对10名劳动者悉心释法,反复向他们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超龄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规定,使他们理解自己的诉请哪些可以被支持,哪些不能被支持;另一方面,彭法官从人文关怀等情理角度,引导公司理解“银龄”员工的不易。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彭法官遂将10名劳动者分成入职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入职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两类,针对这两类员工,进一步敲定不同的补偿方案。接着,彭法官与原、被告一起仔细核对每位劳动者的月工资、工作年限等,一笔一笔计算出每个人的具体补偿数额。

真元公司当庭筹备现金,法官助理张娜组织10名劳动者当场一张一张地清点现金,确认无误后指导他们逐一在调解笔录上签字。至此,10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化解。

“彭法官,以后我们再找工作应该注意些啥?”

“再就业时你们要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就劳务内容、工作时间、劳动强度、保护措施、劳务报酬、可能出现的风险事项及处置措施等进行明确约定……”

调解结束后,彭法官围绕超龄劳动者关注的重点热点用工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并给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文中系化名)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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