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见不得”前妻拒付女儿抚养费!紫阳法院咋处理

时间:2024-04-15 17:47:37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康丹

 

紫阳县洄水镇甄美丽(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与贾英俊因性格不合,于2015年9月向紫阳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均认为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便在法院主持下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甄美丽抚养教育,贾英俊于2015年10月1日起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25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时止。2023年,贾英俊未按期支付女儿抚养费。甄美丽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贾英俊支付女儿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的抚养费共125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贾英俊名下财产发起网络查控。经查询,发现贾英俊名下的金融账户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为防止账户财产转移,法院依法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贾英俊发现其账户被冻结后,便联系法院。执行法官从情、理、法三方面进行劝导,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情况关系其女的生活质量,拒不支付抚养费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于情于法,贾英俊都应支付已拖欠的抚养费。

贾英俊听后,缓缓说出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是因为与其前妻甄美丽无法沟通,随即将其女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一整年的抚养费3000元交到紫阳法院,至此本案超标的完成。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执行法官耐心向贾英俊释法明理,告知其抚养女儿是作为父亲的义务,以后不要再拖欠抚养费了。贾英俊表示自己会每年10月份按时将其女一整年的抚养费交到法院,委托法院转交给甄美丽。该案一并解决了后续抚养费支付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来源:紫阳法院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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