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三方联调:落实“1+1+1+N”机制,给调解吃上一颗“定心丸”丨巾帼法庭的故事

时间:2024-03-29 09:45:4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岳弋戈

 

近年来,西安临潼法院新丰人民法庭致力于发挥人民法庭矛盾纠纷化解前沿阵地作用,不断探索“1+1+1+N”联动机制,以让司法介入更及时、让纠纷化解更高效的司法服务理念推进辖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

3月27日,新丰人民法庭法官干警受邀前往马额街办马家村村民委员会,携手马额派出所、马额司法所,践行“上门立案+三方联调+司法确认”三步调解法,成功化解一起民事纠纷,双方握手言和,款项当场履行,实现了矛盾纠纷 “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上门立案解民忧

新丰人民法庭注重整合诉讼内外司法资源,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发挥司法能动性,助力服务窗口前移,诉讼力量下沉。

 

在调解现场,法官干警携带相关立案材料,为当事人讲解立案流程及诉讼注意事项,当面送达立案回执,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

三方联动促调解

新丰人民法庭不断延伸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触角,整合街办、村组、人民调解等多方力量,探索“庭所”联动联调机制,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积极沟通配合、深度融合联动。

法官干警针对办案中了解到的极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并坚持非诉机制挺在前,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对不能化解的纠纷,法庭根据案件需求联合司法所或派出所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共同化解,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断筑牢化解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司法确认解纠纷

司法确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具有“零成本、速度快、程序简、效力高”的特点。司法确认制度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有效避免了调解协议难执行的不足。

 

新丰人民法庭积极推行“上门立案+三方联调+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用司法确认程序为“三方联调”成果成效保驾护航。

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后,在法官干警的指引下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司法确认,法官进行司法审查,经审核,符合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要求的调解协议,法官现场为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让调解更有温度、执行更有力度。

 

下一步,临潼法院新丰人民法庭将持续完善司法诉调对接,加强庭所联动,增强综合治理元素,主动融入点线面结合、纵横交织的大调解格局,以司法脚步实现公平正义“零距离”,打造基层治理“新枫景”。


编辑:刘一笑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