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法院】再审审前巧调解 案结事了化矛盾

时间:2024-03-25 10:04:10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梁媛、姚雯娜

近日,西安碑林法院综合审判庭梁媛法官通过再审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件。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再审申请人撤回了再审申请。本案的调解处理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原审被告王某、被告孙某分别于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承租原审原告吴某的房屋。合同到期后,原告吴某女儿自2021年12月起在该房屋居住。2022年6月,燃气公司上门更换燃气表时告知吴某燃气表已坏,经核算该房屋欠付燃气费1423元。吴某认为该费用系王某和孙某租住期间使用燃气所产生,故要求王某、孙某各自负担燃气费用711.5元。原审以吴某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吴某全部诉请,吴某不服判决,提出再审申请。

调解过程

一件涉案标的不大的案件,走到了再审申请程序,如何实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不再为诉而累、为诉而忧?在审查该再审案件过程中,梁媛法官发现,虽然本案诉讼标的较小,但因为原燃气表已坏,燃气费的具体费用产生时间无法核实,双方当事人均各执己见,认为燃气费并非自己居住时产生,分歧较大且矛盾尖锐。再加上前期双方沟通方式较为极端,对抗敌对情绪非常激烈。梁媛法官认识到单纯的按程序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利于从实质上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遂认真分析研判案情,着力找准调解的突破点,因案施策、对症下药。

 

因吴某在外地生活,法官遂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一方面对吴某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再审的程序及相应法律规定,给其分析利害得失、陈以利弊,疏通当事人的心结,消除对抗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王某、孙某二人从诉讼成本、实际解决问题等角度出发,建议调解解决此纠纷。通过数次的调解疏导,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均同意作出相应让步,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因吴某在外地居住,为了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彻底解决矛盾,承办法官利用线上网络庭审平台,积极促成双方成功签订和解协议,王某、孙某当日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到位。吴某收到款项后主动撤回再审申请,此案圆满结案。

 

法官说法

再审审查案件通常双方矛盾尖锐、对抗情绪激烈,纠纷化解难度大。如果办案法官机械办案,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组织调解,给当事人把理讲清、把法讲透,以劝促和、以调止纷,努力从实质上化解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做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该案的顺利调解,是碑林法院坚持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一个缩影。碑林法院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要求干警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要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做到极致,通过抓实多元解纷,抓好办案效果,全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刘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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