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西安临潼检察:这里有一份维权小贴士请您查收!

时间:2024-03-15 18:06:24来源:陕西法制网作者:李舶瑞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买买买也构成了大家的生活常态

但有时候,钱买到的往往不是一份满意

而是一种烦恼,甚至是危害

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之际

检察官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消费者维权小贴士

 

场景一

黑心药商:大爷,我们这款祖传蛇骨膏包您用后腰膝酸软全消失,今天特价只要199!

王大爷:真的吗?拿给我来两盒!

一月后……

王大爷:怎么没一点效果,我这碰到假药了吗!

场景二

王小甲:老板,来瓶XXX牌白酒。

无良店家:好嘞!

回家后……

王小甲:这酒怎么味道不对,是假酒吧!

场景三

王小乙:老板,你这工艺品太贵了,我再考虑考虑吧!

无赖商家:不行,你刚才摸过了必须买!没看到非买勿摸吗!

王小乙:你这是强买强卖!

我们平时买到假酒、假药等其他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强买强卖等,检察机关针对这些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构成刑事犯罪会依法提起公诉,同时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要求相关生产者、销售者赔偿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等。

法条链接:

1.涉嫌销售假药,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将要面临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树立药品安全意识,到正规药店去买药,不要相信“祖传秘方”等虚假宣传,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非法药品。

2.涉嫌强买强卖,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将面临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将面临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当遭受到强买强卖时,我们决不能忍气吞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涉嫌销售伪劣产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百一十四条,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要面临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该注意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以及防伪等标识,购买到假商品切勿食用,以免损害身体健康。

消费者维权途径

1.与商家沟通:消费者购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消费者与商家沟通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反映情况。

3.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行政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问题。

4.及时报案: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及时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