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法院 | 一份聘书的责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16 10:27:48 阅读量:

6月12日下午,蓝田法院少年庭法官走进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王军权法官被该校聘为“校外辅导员”。

 

“听了今天的法治报告,让我明白什么是自由,自由不是随心所欲,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应该有法律边界!”大一学生小王在听了报告后讲出了自己的感悟。

 

送法进校园是蓝田法院的日常性工作,2024年开展活动近30场次。法官作为普法主体深入辖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现身说法,他们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中的故事,从“百人逐兔”、“约法三章”、“徙木立信”等典故中向学生们讲解法治精神,从道路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等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中向学生们讲解生命尊严、权益保障和违法后果。

“我知道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不能随便借给别人,如果不能拒绝不良诱惑,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小陈同学在听了关于大学生出借银行卡后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刑后,说出了自己的心得。

 

精准普法、“菜单式”普法,时刻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在校园普法中,对于中、小学生,校园欺凌防治、道路交通安全是必讲科目。对于大学生这个特殊群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等刑事犯罪是必讲科目。每一个真实的案例,都在提醒学生之间应和睦相处,以大欺小、倚强凌弱必不可取。每一个刑事犯罪的背后都有失足者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犯罪的无尽悔恨。

蓝田法院将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与全社会一起共同努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作者| 王军权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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