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4-30 19:03:20 阅读量:
薪火护“权”站
五一国际劳动节,是致敬奋斗者的节日,更是守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时刻!每一份辛勤付出都应被尊重,每一份合法权益都需被捍卫。
然而,职场中劳动合同纠纷、薪资拖欠、社保争议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为此,我们特别开设【薪火护“权”站】栏目,聚焦真实劳动争议案例,推出值得借鉴的法律知识与维权锦囊。让我们共同以法治之力,为劳动者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案件回顾
2020年12月,52岁的李芳(化名)经熟人介绍,到某酒店洗衣房工作。按照酒店主管的口头说法是“按日结工资,每天85元,随叫随到”,没提签劳动合同的事。李芳想着自己年纪大,能有份灵活工作也不错,便应下了。2021年6月初,李芳的工作岗位从洗衣房变更为厨房,工资也成了每天100元。不幸的事情发生在8月的某一天,李芳在厨房帮忙准备早餐时,右拇指被卷进了绞肉机里,导致李芳右拇指末节损伤、开放性粉碎性骨折。酒店经理紧急将李芳送往医院救治,之后住院治疗15天,花费医疗费全部由酒店垫付。出院后,李芳收到酒店经理发来的微信:“疫情影响生意差,您先在家歇着,不用来上班了。”2022年5月20日,李芳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李芳找到酒店经理,希望能赔偿自己的其他花费及损失,可酒店经理突然变了态度:“李阿姨,您这是打零工的,不算我们正式员工,再说了医疗费我们都垫付了,你还要啥损失呢。”李芳觉得委屈,辛辛苦苦干了将近一年,咋就是个临时工呢,受伤怎么就不能有赔偿呢?官司就这样一路从仲裁委打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经过阅卷并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后认定此案争议焦点在于李芳和酒店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酒店称:“李芳是临时工,每天来不来随她,工资按天算,所以根本不是劳动关系。李芳则出示了酒店的考勤记录,显示李芳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间每月工作超25天,工资也是固定通过银行按月转账发放,所以始终坚持双方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庭审中,承办法官戈超注意到,李芳攥着伤残鉴定书的手一直在发抖,而酒店负责人虽态度强硬,却不时翻看手机里的营业流水。休庭后,戈超法官决定分头调解。
“经理,您看这考勤和工资流水,每天工作时间固定,岗位从洗衣房调整到厨房也是酒店安排,这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戈法官说,“就算是临时工,人家在咱们酒店受伤,现在已经认定工伤,咱们应该承担起应负的责任。您想想,要是员工受伤都没人管,以后谁还敢来咱这打工?”
转头面对李芳,戈超轻声说:“法律不会让劳动者流血又流泪。这样的案例我们办过不少,只要能证明双方是劳动关系,法院一定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但是以后工作还是要注意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
经过3次调解,酒店负责人终于松了口:“戈法官,我们小本生意确实难,但您说的对,责任不能推。”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酒店分两次支付李芳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6万元。拿到调解书时,李芳抹着眼泪说:“谢谢法官,原来临时工也有保障。”
法官说法
没签合同≠无保障!符合以下三点就是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的每一滴汗水都应被尊重,每一份合法权益都需被守护。遇到纠纷别慌,法律永远是劳动者最坚实的后盾。
供稿| 西安高陵法院
编辑|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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