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03-02 16:37:20 阅读量:
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及市检察院相关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3月1日上午,西安高陵检察院对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为顺利开展该项工作,此前,西安高陵检察院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同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检察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相关要求;三是加强软硬件保障,做好设备调试工作;四是及时同司法局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值班律师到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按照市院相关工作要求及操作规范,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认罪认罚法律规定及其诉讼权利义务,向其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并对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进行说明,认真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的意见。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录制人员将同步录音录像文件刻录光盘交办案检察官封存留档。
下一步,西安高陵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特别是促进实现听取意见实质化,保障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作者:张伟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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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