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四名涉罪未成年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

来源: 时间:2021-11-25 16:51:40 阅读量:

 

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方针,11月23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并对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剖析了四名涉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该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孟伟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次进行训诫。四名涉罪未成年人当场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感谢检察官给自己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随后,针对本案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存在的监护不当、履责不力的问题,检察官向监护人依次送达了《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监护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监护失职的问题,今后会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加强与孩子的沟通,改进沟通方式,履行好监护职责。

此次附条件不起诉的宣告,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检工作原则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涉罪未成年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在严格把握法律尺度的基础上,传递了法律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与人文关怀。

 

作者:杨蓓

编辑:王晨伟

责编:李鹏

主编: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