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9-07-26 11:34:45 阅读量:
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紫阳县西门河、神锋山等多处工地上,均有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周围尘土飞扬。工地内还堆存大量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未设置遮挡物,也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致上述区域大面积扬尘,造成扬尘污染。
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后,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多份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议一是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确保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100%”。二是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加大对辖区内大气污染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违法企业送达了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并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对县城和各集镇建筑工地进行拉网式大检查,确保可以及时纠正查处企业出现的扬尘治理违法违规的问题。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也将强化监督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扬尘污染整改到位不反弹,助力打好治污攻坚战,真正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果看得见、摸得着。
今年以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摸排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切实推动相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主动参与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治理,始终努力为保护紫阳的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程晗
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