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艳:大数据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机遇和挑战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5-12 21:35:28 阅读量:

 什么是大数据呢?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一文指出:大数据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7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我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到4.85亿,占总体网民的62.9%在全球信息化如此急剧发展的今天,大数据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家对大数据的战略资产意识增强,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数据管理上升到战略层面,大数据也正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进入到公共管理和政府治理范畴内;与此同时,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也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中。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一文中明确要求:“……2020 年要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大数据的适时出现给法治政府的建设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大数据时代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机遇

(一)大数据时代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

大数据的一个重要特性就是数据来源的多样化和大规模的分布,在社会化媒体的带动下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网络参与到决策中来,进行沟通和交流,这就有效拓展了政府决策的主体范围,形成了以国家机关为主体,以社会多元主体进行参与的公共决择行为。这更有利于民主因素的融入,增加决策的准确性、民主性和利于监督性。其次,大数据和动态实时数据信息的分析提高了对政府决策对象的科学认知。以往政府决策常常因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自然领域的各类事务的认识信息不足、信息量不够而导致决策定位不准。大数据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传统体制下对政府决策对象的模糊认知。最后,大数据及其分析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大数据应用于政府动态决策过程能让决策主体摒弃经验和直觉,通过大量、及时获取的实时信息,掌握决策对象的发展趋势或进展,并对未来做出更准确的预测,从而做出更科学的决策。

(二)大数据时代政府职能履行更加全面,更加精准

随着大数据应用的深入,政府管理部门也相继建立了专属的信息平台。推动整合数据资源,共享数据,政务大数据就这样应用而生。借助政务大数据,政府部门更加准确地掌握了社情及舆情,深入了解大到整个社会、小到一个家庭甚至是某个人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并提供精确、高效、及时、周到和个性化的服务。政务大数据的共享应用,不断提高了政府职能履行和服务的全面性、精准性,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三)大数据时代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在立法时,国家机关利用大数据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言献策。通过多方参与、交流沟通,再通过大数据平台的分析比对,吸纳社会最为迫切、最为关注的声音,使立法更完善。日常管理、治理、服务的过程中,行政工作人员通过大数据平台能及时看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及时对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合法合理的调整,可以更合法,更科学地服务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

二、大数据时代给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挑战

(一)大数据时代增加了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是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大数据的兴起将会为一些不法分子开展犯罪活动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一些心怀不轨的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大数据平台实施侮辱诽谤、非法交易,泄露他人隐私;一些对社会尤其是对政府怀有不满情绪和敌对态度的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大数据支撑的网络平台对政府网站进行攻击和破坏,从而使政府的网站陷入瘫痪状态。更有一些人还会利用大数据去搜集政府各种不宜公开的信息或者机密文件,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和传播,从而使本来处于平静和安定状态的社会走向危机和动荡。

(二)大数据加剧了道德危机。

我国自古就是一个文明国度,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有着礼仪之邦之称。道德与文明是我们这个古老国度生生不息的象征,也是我们前行的不竭动力。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我国将不可避免会面临一系列道德失范问题。大数据可以收集大规模的信息资料,并进行处理,在此过程中,个人隐私必然遭受到侵犯。个人隐私的被曝光,使我们每个人时刻面临着变成透明人的可能。大数据时代,一些不负责任的、有失道德伦理的言论和现象得到快速的传播,可能对正在成长的青少年的价值观造成巨大的冲击,甚至扭曲。

也有一些网民把道德与文明作为娱乐的对象和戏弄的靶子,并借助于互联网及其大数据肆意地挑战和抹黑历史人物以及公序良俗,导致整个社会走向娱乐化和庸俗化。总之,大数据可能使整个互联网陷入道德无序状态。一些年轻人甚至不能判断哪些行为是道德的,哪些行为是不道德。大数据对道德危机的进一步扩散成为法治政府建设所面临的又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

(三)大数据对法治政府建设驱动力不足

数据治理即有技术难题,也有管理难题。从政府角度来看,技术难题和管理难题同时存在。虽然政府部门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但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相关管理人才,这些文件即使以“电子化”手段保存,也只有散着的数据碎片。主体、业务领域、业务内容等的不同导致业务数据标准格式不统一,系统异构、数据异构导致政府在数据治理过程中面临着数据割据,这使得数据资产真正用于提升业务效率、改变业务流程、变革业务发展的应用并不多见,数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驱动力明显不足。

三、大数据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些措施

(一)在大数据领域开展法治

全面依法治国既是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也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当前,大数据领域的犯罪现象频现,对于大数据领域,也必须开展法治。在大数据领域开展法治,一定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比如,国务院及有关部委以法规形式公布的网络媒体管理办法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这给大数据领域开展法治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不过,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整体上还不能满足和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要,与大数据、网络相关的法律体系还并不完整,而且对于大数据相关的一些犯罪的法律规定漏洞较多,盲点较多,罪与非罪标准不明确、立案、量刑标准未规定,使得相关犯罪无法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大数据领域完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已经亟不可待。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后,还要依据法律法规对利用大数据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全社会形成威慑,防止大数据犯罪现象的扩散和加剧。

(二)在大数据领域开展德治

应对大数据造成的道德失范现象,应该从营造良好的网络运营环境着手。首先,要倡导我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和中国的优良传统美德,加强对网络主体的德治即道德教育,使网络主体具有良好的伦理道德和职业道德。网络主体只有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以心中道德 自律,在面对大数据资源时,他们才会控制自己,从中获取正当的数据资源和发布正当的信息。其次,要加强对网络客体环境的整体净化。要建设良好的网络文化,在网络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重视网络内容建设,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要重视舆论导向,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社会舆论;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网络大数据信息进行监管和控制。

(三)在大数据领域培养一批技术领先人才

大数据的开发、利用、监管等每个环节都需要依靠专业人员完成,然而,行政部门内部恰恰缺乏这方面的专门人才。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为了防范大数据领域的犯罪;为了将大数据领域的道德伦理框于社会主义道德伦理范畴内;为了使大数据领域的数据分析、统计、处理更加精准、更加可控,政府必须加大资金和设施投入,鼓励、培养和造就一支掌握大数据技术、懂管理、有大数据应用经验的大数据建设专业队伍。这样,才能产生安全可信的大数据,大数据才能不流于形式,才能更好地在政府间实现资源共享、互通,为法治政府的建设服务。

大数据时代已然来临,法治政府建设赶在大数据的“风口浪尖”上,是机遇也是挑战。但只要我们做好数据领域的法治、德治及人才建设措施,我们就能在数据共享、互通的同时建设成决策民主、权力运行规范透明、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的法治政府。

 

榆林市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曹艳  编辑:李春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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