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检察院多措施改进未检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0 16: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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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依法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今年以来,为了促进该院未检工作再上一个台阶,院党组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改进未检工作。
首先,积极转变了执法理念。院里明确了公诉、侦查监督部门的具体职责,把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纳入了年度考核,要精准理解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精神,不断强化办案人员依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第二、将“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基本方针。办案时,通过审阅案卷、与嫌疑人家长或监护人见面、到社区(村)委会了解其平时交友情况、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家庭教育等情况,全面分析未成年嫌疑人的犯罪成因,以便在工作中对症下药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第三、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办案流程。在讯问时,坚持通知未成年嫌疑人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到场;在采取强制措施时,能不捕的尽可能不捕,以避免因关押可能带来的交叉感染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第四、进一步做好了青少年犯罪起诉和不起诉工作。对决定起诉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必须严格审查。要重调查研究客观证据,重视犯罪的动机分析,决不枉诉一人。在决定不起诉时,要尽可能的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工作。由于未成年人特殊的社会角色,因此,我们在审查时,对一些情节轻微、初犯或者偶犯的青少年犯罪,符合法律规定的,能不起诉尽量不起诉。同时对每一起不起诉的未成人犯罪案件,我们都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双方统一认识,取得被害人对嫌疑人的谅解。第五、建立了“青少年犯罪刑事案件跟踪管理制度和集体座谈机制”。从案件受理、起诉、审判以及最终的执行,要求承办人负责对个案建立相关的档案,跟踪监督管理。同时对已经判处刑罚的青少年犯要进行跟踪回访,使这些未成年人能自觉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最大限度的减少再犯的可能性。(祝军)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