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民检察院: 打造“互联网+检察”促进科学化管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7 09:54:46 阅读量:

 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加快推进“互联网+”应用已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积极完善监督管理和作风建设各项机制,将人脸识别系统运用于干警考勤,打造“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充分提高了信息化水平,促进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并配套建立考勤管理制度,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
 一、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积极推进考勤管理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新一届党组班子建立以来,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把完善干警考勤制度作为加强队伍管理、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结合本院实际,决定启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该系统具有信息化、智能化的特点,通过将每位检察干警的脸部图像及指纹数据录入专门的计算机软件,建立了干警电子考勤档案,日常签到时只需干警在考勤设备的人脸识别屏幕前站立12秒钟或扫描指纹信息,考勤录入即可完成;考勤管理人员随时可以从系统软件中调阅考勤记录,准确了解每名干警进出院、上下班情况,有效避免了纸质签到考勤的弊端,为队伍日常管理考核提供了可靠依据,使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二、制定配套的考勤实施办法,切实保障考勤工作顺利开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配套的考勤管理体系。一是成立考勤小组,严格考勤奖惩制度。由该院政工科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院考勤小组,具体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将考勤结果与院检务督察、季度目标考核和年终评先评优挂钩,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进行奖优罚劣,对于多次迟到早退的干警,按照规定及时给予纪律处分。二是妥善处理请假与考勤的关系,保障干警合理需求。针对干警因公或因私请假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考勤的情况,由部门内勤专门负责登记,干警如外出需事先经过相关负责人同意,并报内勤统一登记。对于无特殊原因不请假外出的人员,相关负责人不予认可。
 三、有效运用新系统,进一步提升全院纪律作风水平。把在职在岗的院领导、干警和政府购买及司机共47人全部纳入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进行严格、规范、科学的考勤,有效促进了检察队伍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宋涵)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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