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规范电子卷宗的制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7 09: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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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现案件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移送,保证电子卷宗的初始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今年以来,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规范案件电子卷宗的制作规范,严把电子卷宗审查关,实现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准确同步移送。
一是严格按照高检院要求针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案件,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报请上级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案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这六类案件制作电子卷宗。二是严格审核受理案件的卷宗扫描件,确保卷宗扫描件和纸质卷宗的一致性,如发现不一致,立即要求侦查机关更正,再次审查一致后受理案件。三是及时制作案件电子卷,实现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的同步移送。让办案案件的检察官可以直接通过电子卷宗,对案卷相关内容进行复制、粘贴并制作法律文书,有效减轻证据录入负担,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研究,有利于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同时利用业务软件共享功能,可以实现办案检察官、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多人同步查阅证据、全面了解案情,降低办案成本,更好的服务于执法办案。(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赵霖)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