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6 15:33:32 阅读量:
近日,安康汉滨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入车盗窃”案件。2017年9月22日,在逃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江苏省被抓获,并因涉嫌盗窃罪被汉滨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经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李某。
2017年3月至5月,李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已逮捕)共参与四起砸汽车玻璃盗取车内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因觉得自己最近缺钱,便萌生了砸别人汽车玻璃偷点钱的念头。而李某则是在王某的诱惑下同意与王某一起行窃。两人用随身携带的破玻璃的小铁锤砸开副驾驶的玻璃,并顺走车内值钱的东西,然后驾驶摩托车离开作案现场。2017年3月至5月,四名受害人的车停放在道路临时停车点,犯罪嫌疑人在锁定作案车辆后便实施盗窃,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盗窃的财物还没来得及享受便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此,办案检察官特别提醒驾车的朋友,不要把贵重财物放在车内,并做好安全防范。(通讯员:陈勇 刘亚兵)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