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检察院:将庭审现场作为业务学习的主要阵地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7 14:14:06 阅读量:

 俗话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庭审现场指控犯罪是公诉人业务水平的最高体现,也是公诉人工作集中展现的舞台。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白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庭审活动作为业务学习、交流的主要阵地。为加强干警的业务学习和实战能力,该院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干警的庭审观摩活动;为加强侦查机关对证据的固定意识,该院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侦查人员旁听案件的审理;对于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该院会随时组织本院干警或邀请公安机关干警参与旁听案件审理。

 通过不断的旁听案件的审理,极大的调动了本院干警的自学意识,使公诉干警指控犯罪的能力得到显著的提高,也使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程序意识、固定证据的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庭审现场已经成为了该院青年干警业务学习,办案能力成长的主要阵地。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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