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滨检察案讯:熟人搭车竟为自己带来了大麻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6 17: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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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要搭车,碍于情面难以拒绝,54岁的胡某怎么也想不到买来自用的三轮车竟因一次不坚定的拒绝为自己带来了大麻烦,不但要赔钱,还面临着牢狱之灾。近日,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胡某有一辆农用三轮车,平时自用,同村的李某因要盖房子,多次上门想让胡某用三轮车给其帮忙拉瓷砖,胡某几次三番拒绝,但耐不住李某的多番请求便答应了,一日中午胡某骑着三轮车到李某家接上李某准备上街拉瓷砖,因顺路,李某雇佣的工人、和要上街的妻子、姑姑及两个小孩便让胡某捎上一段,胡某担心人多出事欲拒绝,但几人安慰胡某说不要紧,碍于情面胡某的拒绝未说出口,于是一行六人挤在胡某的三轮车上出发了,行至一弯道时,因拐弯太急导致车辆失控侧翻,胡某跳车躲过一劫,李某姑姑、工人当场死亡,其余四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中国虽是个人际社会,但同时也是法制社会,平常生活中碰见熟人或朋友搭个便车出行司空见惯,相互帮助方便他人也是社会公序良俗倡导的,但法律是一条高压线,谁也不能触犯,安全驾驶任何时刻也不能忘记,在明知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更应坚定地拒绝,既是为了他人的安全着想,也是为了自己考虑。(陈利民 陈命婷)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