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6 15:01:08 阅读量:
随着检察工作任务而已繁重,职业倦怠、作风疲沓、热情不高等问题在检察干警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如何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是各级检察机关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激发基层检察干警工作热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用足用活“三项机制”,点燃干警希望明灯。要坚持采用多种激励措施,点燃基层干警的希望明灯,使基层干警感到工作有干头、前途有盼头、发展有望头,激发向上有为的工作热情,开创生龙活虎的工作局面。一要用好事业激励。基层绝大多数干警都是愿干事、想干事,并希望通过干成事来获得领导认可、组织肯定、同事赞誉。重要的是,要为他们搭建一个公平公正的施展平台。因此,要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拿出切实可行的刚性的考评任用和岗位交流标准,引导广大干警谋事业、干事业、成事业,让事业型的人才得到施展的舞台,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干警能够优先晋职,能够优先提拔重用,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达到检察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目的;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和政策导向机制,重视干警的一贯表现,重视群众满意度,重视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促使广大干警持之以恒地把工作干在平时、政绩出在平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开创工作新局面。二要用好表彰奖励。要在开展好年度综合评先表模的基础上,对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完成的突出工作、涌现的先进事迹,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即时表彰奖励,旗帜鲜明地树立典型、鞭策后进,激发干警工作热情,鼓励干警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地干事创业。对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受上级表彰的干警,随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通报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调动干警们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各科室干警都暗暗较劲,把工作干得更好。三是用好情感鼓励。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要学会多包容、少指责,多用“情”、少用“棒”,把批评夹在赞美中,避免挫伤干警自尊心。要学会欣赏和赏识干警,对干警的优异成绩、优秀表现,要及时、恰到好处的进行赏识和鼓励。对干警进行情真意切的认可、赞美和赏识,都会让干警内心得到满足,比奖励和荣誉证书更加有意义。相反地,对于干警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置之不理或者视而不见,在很大程度上都会挫伤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在用好各种激励的同时,要赏罚分明,对不好好干、干的不好、违章违纪的干警,该通报的通报、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形成鲜明对比,做到好的就是好、差的就是差的,真正让干得好的干警香起来,让干得不好的干警脸上无光,使其自觉追、赶、超。
二、坚持人文管理,增强干警主人翁意识。一要立足民主化。制度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制度出台后,也要留一个试行期,试行期间根据干警执行的实际情况和反应做出调整后最终实施,让干警真正成为建章立制的“主人”,从而使规章制度易于被广大干警所接受。规章制度一旦确定,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一种无形的人格魅力感染干警、激励干警。要探索建立干警议事会制度,坚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干警议事会,干警代表在广泛征求干警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案,反映干警呼声,为院党组献计献策,院党组应认真分析议案,对每项议案及时作出答复。这样以来,使干警感到自己是检察机关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体现了自己的价值,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也使院党组的决策执行起来顺应民心。二要立足人性化。要突破传统制度清规戒律式的规范功能,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都要以人为本,与人的尊严、情感、发展联系起来,赋予规章制度以“人性化”、“人情味”,不断满足干警的生活、安全、健康、情感、成长需求。三要立足公开化。凡涉及重要决策、干警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都要予以公开。具体包括: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基建、大宗物资购置、人事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以及其它应予公开的事项。公开能使干警对单位事务更加关心,能以主人翁的态度看待问题和处理事务,队伍管理也更加规范,真正达到凝聚人心的效果。
三、狠抓从优待警,提升干警幸福指数。一要狠抓从优待检工程。在干警健康方面,每年组织干警有序错时休假,坚持实行每年一次的干警体检制度,为全体干警投保大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在干警生活方面,从细节入手,解决干警们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院党组应派员亲自登门拜访、慰问干警家庭,使干警及家属切身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针对特殊困难干警家庭、干警子女上学、家属工作调动等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二要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坚持把“文化育检”与“政治建检”结合起来。在楼道里、走廊间、会议室,以及检察官的办公室里摆放着鲜花盆景,墙上悬挂富有哲理的书法条幅;不仅会提升了全院干警的文化素养,还大大增强了廉洁从检的自律意识,充分发挥检察廉政文化润物无声的作用。每逢重要节日组织干警大力开展文体活动,举办演讲比赛、法律辩论赛、球类比赛、登山比赛等激发广大干警的热情和活力,使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三要狠抓干警幸福家庭建设。家庭是干警幸福生活的港湾,是全力投入工作的后盾。坚持开展“文明和谐家庭”、“平安示范家庭”“廉政模范家庭”“贤内助”等评选活动,在“三八”、“五一”、“六一”、“重阳节”等节日,举办轻松、愉快、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并积极邀请干警家属参与,增强干警与家属子女之间、干警家属与家属之间沟通交流,共同体验检察生活,让干警及其家属感受了大家庭的温暖,使干警家属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为干警全身心的投入工作注入了无尽的动力。(永寿县检察院:吴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