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3 09:41:33 阅读量:
所谓工匠精神就是工匠以极致的态度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追求更完美的精神理念,就是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和耐心专注的服务精神。而作为一名司法者,作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作为侦查监督部门的检察官,更需精心打磨每一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杨某因与丁某修建住宅产生经济纠纷,杨某遂在加油站购买了90多公升汽油,分别灌装在事先购买的容量均为25公升的四个白色塑料桶内,并将这四桶汽油带至丁某的新建住宅外,因丁某不在家,杨某遂将其中一桶20余公升汽油泼洒在丁某住宅客厅、院子及装修房屋所用的装潢材料上,并扬言如果丁某不还钱就要将汽油点燃与其同归于尽,后准备离开现场时被现场装修工人阻挡并报警。白水县公安局以涉嫌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立案侦查,案件移送侦监科审查批准逮捕,办案检察官通过对侦查机关所提供的证据进行认真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并在办理过程中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发现杨某的供述在主观方面前后不一致。立案初期的供述认为他就是想把丁某一家烧死,与其同归于尽。后期的供述则认为,他泼洒汽油并说大话就是想吓唬丁某,让其不能装修,逼其回来(丁某在外地工作,回家较少,杨某始终见不到丁某)说工钱的事情,为那么大点事,他才不会点燃汽油,灌四大桶汽油的原因也是因为自已本身工地上干活机器就需要汽油。鉴于杨某前后供述的变化,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了相关证据后,侦查监督科科长与办案检察官奔赴现场实际察看,并详细询问了丁某妻子(案发时在场)案发时的情况。丁某妻子坚定地讲到杨某没有点燃汽油的迹象,进一步印证了杨某后期的供述,且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就经济纠纷及时达成协议,就刑事部分也予以谅解。检察官们就是否构成犯罪问题展开讨论,并查阅相关书籍、资料,均认为该杨在多次索要工钱未果的情况下,以恐吓他人索要工钱为目的,向他人住宅泼洒汽油20多公升,实际危害结果轻微,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后在杨某和丁某所在乡镇召开了不捕公开说理大会,以案说法,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了完美的统一。
白水县检察院侦监科的检察官承办过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他们始终坚守在办案一线,以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去打磨案件。坚决做到不冤枉一个无罪的人,也不放过一个有罪的人。(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