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3 19:13:36 阅读量:
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利用手机支付宝盗窃的案件,就发生在闺密之间。
犯罪嫌疑人单某和受害人谢某本是好友、闺密。2017年8月初,单某在玩谢某手机的过程中,无意间获得了谢某手机支付宝的密码。其后当自己的贷款到期时,单某顿现灵机,陡生犯意,趁谢某不备,先后分四次用谢某手机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将谢某支付宝及银行卡中的14400元钱转入自己的账户,用于归还贷款。案发后,经调取谢某银行交易明细,而锁定单某。单某到案后,对自己盗取他人支付宝中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网络付款转账等便捷的支付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网民青睐。然而,方便快捷的操作同样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提高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意识,尤为重要,只有进一步增强自身防范意识,才能确保使用安全。(通讯员:宋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