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1 10:22:10 阅读量:
西安警方通知院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落网,要求前往押解。我们到达西安某公安派出所办完相关手续,到留滞室提押李某,蜷缩在留滞室的李某一见到我们,低垂着头,一脸无奈的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没注意,还是被你们逮住了!”
原来,李某以受贿罪被我院立案侦查后,一直不愿露面,办案人员多次电话通知不到,到家中多次寻找无果,最后对李某进行了网上通缉。李某得知自己被网上通缉后,既不敢去单位,又不敢回家,与检方打开了游击战。今天到这个朋友那里混混,明天到那个同学那里混混,后天又到乡下的亲戚家里住住,如此东躲西藏三个多月。或许是身上带的现金花光了,或许是辗转流离的生活太难熬,李某在落网的当日抱着试试的想法从离西安市50多公里的乡下亲戚家中搭便车潜回西安。一顿饱饭之后,他想登记开房快乐快乐,谁知在宾馆前台登记不到半小时,还没来得及享受,便被当地公安派出所从宾馆房间浴室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示:不是没注意,而是逃不脱。一个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只要你还在社会中生活,你就得吃穿住行,就得使用身份证、银行卡等,那么你就逃不脱法网的。洗心革面,回头是岸,这才是所有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的唯一正确的选择。
作者: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李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