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09 15:13:16 阅读量: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了改革任务,达到了精简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突出专业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目标。
为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该院根据省编办、省检察院《关于印发<陕西省市、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办法》,在保持反贪、反渎、预防部门当前运行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对内设机构整合为“四部一室”。将原侦监公诉科(含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名为刑事检察部,职能维持不变;整合民事行政检察、提起公益诉讼等相关职能,设立民事行政检察部;整合原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能设置诉讼监督部;整合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委会办公室)、检察技术、司法警察工作等职能,设立成为检察综合业务部;整合综合行政、政工、监察、党务、工会后勤管理等职能,设立办公室。该院3位副检察长兼任3个部部长,一部一室因没有合适人选采用空缺的过渡办法予以解决,分别由一名副部长、副主任主持工作。合理配置资源,该院征求了每名干警的岗位意愿,结合院党组意见,对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进行了部分调整,将入额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部门,并将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警调整至办案部门,充实了办案力量,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截止目前,该院四部一室”机构职能整合、相应人员调整已基本到位,通过内设机构改革减少了办案中间层次,提高了检察职能运行效率,使检察职权划分更加明晰,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王海)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