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洛川检察院: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9 18:03:18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洛川县检察院本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主的原则,依法办理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切实做好了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制度,形成由公诉、侦查监督、刑事执行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司法保护体系,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与县妇联、民政、团县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作用,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维权司法网络。深入中小学校园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为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校园环境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中小学校长等受邀参观检察院,了解检察职能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赵军红 韦斌)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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