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1 18:26:45 阅读量:
今年以来,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紧紧盯住绕精准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以专项查处职务犯罪“清风行动”护航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的检察职能优势,为县域经济的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法治环境,扶贫领域反腐工作成效显著。
一、构建顶层设计,瞄准扶贫资金
我院紧紧抓住“扶贫资金和工程建设”这两项核心要素,创新扶贫腐败领域预防监控机制,把好扶贫资金使用关。一是建立全天候预防制。检察院和县扶贫局在2015年联合下发文件强化各乡镇在扶贫资金管理中的监督约束作用,建立惠农扶贫项目及工程跟踪预防常态化机制,保证扶贫资金运转安全、透明、高效为重点,构建“岗位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的全过程预防机制。监控扶贫资金流向,保障资金精准到位。二是建立扶贫办案纪法衔接制。为及时、准确掌握县域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的办案情况,检察院与县纪委建立扶贫领域办案互相通报制度,每季度县纪委将巡察中发现扶贫领域案件构成犯罪的,向司法机关移送。检察院将扶贫领域犯罪的党员及时移交县纪委作党纪处理。三是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我院将将查办扶贫领域案件,及时作出分析与研判,对有关乡镇实施的扶贫资金与项目发出检察建议。将预防中发现的资金管理漏洞向扶贫等部门反馈,着力解决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
二、强化侦防措施,紧盯预防环节。
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问题,我院进行调查研究,强化宣传与个案预防,注重预防实效。深入开展“两率两度”活动,积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级两委班子成员,争取工作支持,形成宣传合力;持续开展集中送法进社区、进村组活动,在街道、集市、车站等人口聚集区悬挂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在扶贫领域反腐败的工作职能,通过走访群众从中发现涉农资金发放的薄弱环节,提出预防对策措施。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石泉县检察院通过与县纪委共建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宣传。组织干警深入镇、村、组宣传国家扶贫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结合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以案释法。今年以来对镇、村及涉农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法治讲座多场次,进行惠农扶贫预防宣传走遍全县11个镇,发放印有检察职能及联系方式的环保纸杯5万余个,发放惠农扶贫教育宣传资料5000余份,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悉自己应享有的各项涉农惠民政策。三是切实搞好扶贫领域全过程预防。我院利用侦防一体化的职能优势,充分释放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动能,针对扶贫领域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整改落实、堵塞漏洞,实现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抓住关键重点,保持高压态势
紧盯扶贫项目立项、实施的各个关键环节,采取常态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为扶贫项目依法实施提供保障。一是对脱贫攻坚工程实行重点监管。我院对石泉县脱贫攻坚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重点预防,对政府投资兴建的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设项目紧紧盯牢,严把廉洁关口,积极收集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坚决杜绝围标、串标、人情标,并对中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谈话,宣传检察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对重点扶贫单位进行重点预防,在抓好查办违法案件的同时,把预防警示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扶贫重点单位开展重点预防活动。今年以来,我院在县财政局、扶贫办、住建局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活动,加强了干部职工对预防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了扶贫重点单位资金安全、干部清廉。三是畅通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绿色通道,我院高度重视以行贿受贿档案查询工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对涉及脱贫攻坚项目的行贿档案查询申请,开通了绿色通道,缩短查询时间,快速办理,有效发挥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功能。
四、加大办案力度,惩治扶贫犯罪
我院反贪部门加大力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强力保障廉洁扶贫。2015至今我院反贪部门对扶贫领域中的征地、陕南移民搬迁工程、低保、合疗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查处,近三年我院反贪部门共立案15件28人,其中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共立案10件22人,占近三年我院反贪部门办案总数的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