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4 10:20:28 阅读量:
安康汉滨区检察院积极围绕全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品牌创建工作,为有效预防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发生,着力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工作。该院先后为高新公安分局、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汉滨区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中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专题培训。
该院近年始终紧盯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围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近年查处的林业、国土等部门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发案单位了解发案外部环境和个人内因,针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环节,全面分析生态环境和资源开发保护领域案件特点、规律,撰写林业、国土等系统预防调研报告,并向发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得到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和整改落实,进一步筑牢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开发保护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