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1 15:05:27 阅读量:
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发展,西乡县人民检察院运用三个“主动”,有效促进了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
主动摸排,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该院通过与各行政机关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线索渠道,并主动关注舆情动态,对群众反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问题,及时移送民行部门分析、评估,摸排线索来源。
主动学习,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能力。该院及时组织干警学习上级关于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各地公益诉讼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准确把握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严格规范诉前程序,积极承担举证责任,正确行使调查权,着力在查清案件事实上下功夫,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能力。
主动沟通,提升公益诉讼案件效果。提起公益诉讼后,注重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争取就案件事实认定和处理与承办法官达成基本共识,通过对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庭审流程等细节问题的充分沟通,确保收到良好的出庭效果和审判结果。
截止目前,该院共向国土、林业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有效挽回国有资产近300万元,恢复林地面积410平方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作者:西乡县检察院 周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