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6 11:36:22 阅读量:
二人本是同村村民,保持了多年的暧昧关系,但因情感纠纷闹矛盾,嫌疑人邹某大打出手,持刀对女方腹部、臀部等处连捅四刀,致女方重伤,近日被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嫌疑人邹某系山阳某驾校教练,因与受害人左某是同村,互相熟悉,且二人均已离异,故邹某有续弦之意,便与左某交往了三年之久,一度关系非常密切,在村民眼中二人的关系已公开化,但因生活琐事,左某情感上发生了变故,不愿和嫌疑人邹某继续交往,且与他人有来往。2017年3月27日晚12时许,嫌疑人邹某再次给受害人左某打电话,希望挽回他们之间的关系,却遭到对方的谩骂,且左某撵至邹某住房内质问,二人便发生争吵,邹某得知左某执意要与他人交往,心生嫉恨遂去厨房取出尖刀一把,持刀将左某腹部、手臂、臀部连捅四刀,致腹部腹膜血肿形成失血性休克,经司法鉴定已属重伤二级。
生活中的矛盾无处不存,感情的纠葛时有发生,但人们的行为不仅要受道德约束,还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易怒冲动、伤害他人都会给生活带来不良后果,最终都会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代价,本案中左某遇到问题,处理方式不当,使自己身体造到伤害,烙下终身伤痕,嫌疑人邹某由于感情的冲动,致人重伤,使自己失去了自由,还要承担巨额的医疗费和伤残赔偿,对一个本来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已是债台高筑,而面对他的还有法律的严惩,留给他的只是监狱里无尽的悔恨。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王 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