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5 17:11:46 阅读量:
近日,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二批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中运用“三项机制”,在广大干警中树起正确的用人导向。
洛南县检察院在第二批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绩原则,采取考试加考核的方法,考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在考核中,洛南县检察院把党组评价与干警评价相结合,对被考核人员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任职资历及表彰奖励四个方面分别计分综合考量。 特别在表彰奖励考核中对,对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机关表彰奖励的、参加业务竞赛获得“十佳”、“优秀”等荣誉称号的、办理个案、单项活动、单项工作受到有关机关表彰奖励的,按县级、市级和省级分别加分2分、3分和4分,对办案中造成错案、导致当事人上访或近三年所办案件被评为较差案件的进行一票否决。“三项机制”在检察官遴选入额工作的运用,使广大干警真切看到“三项机制”的威力,进一步增强学习运用“三项机制”的自觉性。(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宋书贵)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