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5 17:14:58 阅读量:
为搞养殖业及果木栽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雇用铲车推荒山荒地。近日,洛川县检察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法院起诉了被告人马某。
去年5月,马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自作主张,改变原本的林地用途,打算做养殖业并栽植果木栽植,雇佣铲车在本村灵湾峁山上推地五块,共计27亩。其中宜林荒山荒地26.1亩,防护林地0.9亩。
众所周知,我国基于人多地少的国情和保护生态的需要,实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被告人马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第342条之规定,已构成非法占用农地罪。(温建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