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0 23:16:19 阅读量:
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的不断富裕,车辆作为一种快捷的交通工具,已渐渐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伴随着车辆的日益增长,交通安全的隐患也与日俱增,被称为“城市的杀手”。 本文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至2016年受理交通肇事案件为例,分析该类案件的特点、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基本情况
丹凤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2014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案99人,其中交通肇事案7案7人,占审查逮捕案件数的10.1%;2015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9案93人,其中交通肇事案9案9人,占审查逮捕案件数的13%;2016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案57人,其中交通肇事案10案10人,占审查逮捕案件数的18%。
(二)案件特点
1、致死率高。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对人身最起码要造成重伤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重伤率远远低于死亡率。以批捕案件为例,2014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共造成8人死亡,3人重伤;2015年9人死亡,7人重伤;2016年10人死亡,9人重伤。
2、肇事车辆多样。从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来看,肇事的机动车辆有重型半挂货车、轿车、两轮摩托车、货车、变型拖拉机等,涉案车辆类型涵盖自用车、建筑用车、农用车等。
3、肇事责任为主要责任。从肇事责任情况分析来看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9件,占此类案件总人数35%左右;负主要责任17件,占此类案件总人数65%左右。
4、受害人多为步行人员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我院从2014年至2016年受理的26件交通肇事案件总共27名受害人当中,发现有22名受害人是步行、驾驶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二轮车、三轮车人员,占总受害人数的82%左右。
5、案发时间多在凌晨、傍晚及午夜。在我院从2014年至2016年受理的26件交通肇事案件当中,发现有18件是发生在下午5点左右至次日上午9点左右之间,占此类案件总数70%,可以得知凌晨、傍晚、午夜是交通事故频发的高峰期。
二、交通肇事案件高发的原因
(一)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淡薄。有些驾驶员,因交通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差,忽视交通安全,导致事故时有发生。安全意识淡薄不仅是针对肇事者而言,对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受害者来说,也同样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的现象,如行人不走人行道,乱穿公路、对交通信号灯熟视无睹等。近年来,因行人横穿马路造成事故发生的比例较以往有大幅度提高。
(二)违章驾驶现象严重。违章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高发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逆向行驶、超载、超速、闯红灯等现象都是存在的。在我院从2014年至2016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当中,从驾驶员驾驶状况分析来看超载、超速、未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等违章类型比例较大。
(三)道路设施不完善,机动车辆增加,道路交通压力加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车辆在百姓家中尤为普遍,机动车辆的增加,给城市交通带来了相应的压力。而与此同时,道路建设却相对滞后,车辆增加的速度远远超于道路建设的速度,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因而,各种配套设施不完善也是事故多发原因之一。
三、预防对策
(一)多渠道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法规宣传到不到位与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多少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宣传教育必不可少。车辆管理部门和交管部门应充分利用多媒体、报纸、宣传册、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尤其大力提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加强对驾驶员的思想教育,使其逐步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惜生命,不违章,不违法的安全行驶意识,并可进行以典型教育为主的方式,邀请一些有丰富经验的安全员作安全行车经验介绍;对于非机动车驾驶员以及行人,相关部门应进行安全教育,从而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及安全意识,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共创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交通环境。
(二)加大对交通肇事犯罪的惩治力度。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违章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等行为,加大对驾驶员酒精度测量的力度,避免驾驶员酒后上路,造成道路行驶危险;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的行为人,交管部门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避免以罚代刑,不引起驾驶员重视的后果;对于肇事逃逸者,要坚持从重从严打击的原则,公、检、法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形成打击合力。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大诉讼监督力度,采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等形式,打击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的妨害他人作证、包庇、窝藏、伪证等犯罪,从而有效遏制交通肇事犯罪的发生。
(三)强化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规范驾驶资格准进制度,严格把好驾驶员考试关,坚决杜绝买卖驾驶证现象;加大对车辆的监管力度,严把车辆年检关,加强车辆检验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未按期审验的驾驶员实行暂扣证件和车辆原则;严禁报废车辆、无牌车辆上路行驶。
(四)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交通部门应当保证配套设施的完好并发挥应有的作用,针对十字路口与岔道口车辆与行人、车辆与车辆之间交汇增多的现象,有关部门可考虑增设减速带、红绿灯、警示牌等设施,提高车辆通行质量。(周留 杨秀梅)
单位:陕西丹凤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