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7 15:37:01 阅读量: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信访包案制度。切实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模式。同时采取“领导包案、逐案分析、分工负责、限期解决”的办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规范行为,真心接待人民群众。不断规范信访接待工作人员的接访行为,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接访理念,以心中有民为导向,积极营造和谐有序的接访氛围,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做到文明接访、热情接访、亲民接访,耐心细致倾听来访群众的诉求,查问题、找症结,怀真心、动真情、办实事,大力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细化救助,体现检察人文关怀。制订出台了《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标准,细化工作程序,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同时,将资金救助与思想疏导、法律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的措施,增强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信访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的人文关怀。
四是内外协调,合力化解信访矛盾。我院与县司法局制订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中的作用。同时,对于重大信访事件,在内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互通情况,了解信访案件,做到信息共享、情况清楚;在外部,与相关单位加强协作,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合力,切实做到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合理解决。(肖飞)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