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7 11:36:24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最大限度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好、帮扶好、管控好。8月15日,安康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成立联合督导检查小组,对石泉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领导陪同检查。
督查组抽查了中池镇司法所、饶峰镇司法所,核查矫正人员档案、学习教育记录、公益劳动情况、矫正对象谈话以及查看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随后在石泉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司法局对石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做了专题汇报,并汇报了县司法局制定的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实施细则。县检察院对石泉社区矫正工作表示肯定,同时举例说明请销假制度细化的必要性,以后将和司法局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做好监督工作。督查组对石泉社区矫正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机制创新,亮点突出。同时也对县司法局提出了三点建议:一、基于“四个三”机制取得的成绩,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宣传,让领导更加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二、进一步完善“四个三”机制,形成书面材料,把工作方法推广出去,为其他县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参考。三、挖掘工作亮点,多种方式宣传,提高司法机关地位。
会上,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督查组对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迅速安排部署落实整改方案。同时下半年将和县司法局联合对基层司法所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社区矫正规范执法, 强化“五化一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