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渭城检察:多举措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助推司法改革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6 15:20:39 阅读量: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为更好的发挥案件管理职能,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立足“管理、监督、服务、参谋”四项基本职能,找准自身定位,牢固树立“顺应司法改革、案管工作先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举措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

一、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扎实做好案件规范管理工作。

1、坚持规范收送案标准,提高收送案效率。严格受案和送案标准,认真审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法律文书有无违法、办案期限有无超期等,杜绝瑕疵案件的流入和流出。

2、完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提升办案效率。严格落实司法责任改革工作要求,坚持对侦监、公诉业务全面实行以自动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减少人为因素,防止 “关系案”和“人情案”,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3、坚持做好案件流程管理,确保监控工作做到100%。该院以“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工作思路为指导,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流程监控日志机制,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口头和书面形式提出纠正,同时,详细登记监控案件的基本情况、承办人员和违法情形,并跟踪整改。

二、强化案件评查,积极推动案件评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今年以来,该院在以往对已办结案件通过卷宗评查的同时,特别加强了对在办案件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时跟进监督,特别是对关注率高的案件,随时抽查。并着重将员额制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按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运行和办理案件,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并将评查结果评定为“优秀”、“合格”、“瑕疵”、“不合格”四个等级,作为员额制检察官个人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办案人员进行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评查出办案质量优、办案效果好的案件列入年度精品案件。

三、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促进规范执法。

在案件信息公开上,该院坚持“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对照案件受理登记表、裁判文书、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的基础上,确定每个案件的办结时间和公开时限,特别是对符合公开条件的重要案件信息及时督促承办部门撰写信息,并加强发布前的审查审核,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确保信息准确、规范、适当,努力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杜静)编辑:董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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